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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典型的B类产品有:简单布线套管和接线盒;100V-300V间的简单单相马达;家用电热产品;家用电动或电玩产品;使用光源的民用或家用产品;家用及商用电子产品;其他100V-300V间的电器产品。 7. FCC认证: FCC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简称,FCC标准是专门为输往美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和射频设备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对大多数的电子电气产品来说,主要应用的标准是FCC Part 15和FCC Part 18。 FCC的认证还针对不同的产品建立了三种不同的认证模式,分别为:Verification,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和Certification。不同的产品,不同的标准所适用的认证模式不同。 FCC Part 15针对的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许可证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许可证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对于此类产品,上述的三种认证模式都适用。 FCC Part 18是针对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的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对于消费类的ISM设备,其认证模式有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和Certification两种。 8. FDA认证: FDA是进入美国市场的食物、药品、以及辐射型产品必须通过的一个认证。根据美国联邦条例规定,凡是含辐射的电子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都必须向FDA提交报告&审核,并发放市场准入号码(accession number),这些产品出口到美国在填写海关申报表(Form2877)时,需要填写该Accession Number,否则不可以入关。这类产品包括医疗仪器设备和大众消费类产品等。其中大众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激光类(例如CD/VCD/DVD影碟机,激光笔,激光水平尺等等);X-射线类(例如电视机,电脑显示器等含有CRT阴极显像管的产品);微波类(例如微波炉等)。 9. CEC测试: 美国针对各种电子电气产品在节能效率方面的测试标准。美国加洲能源法规CEC将于2007年1月强制的执行,所有到美国的电源、家电、音视频和IT类产品出口到美国在能效方面都要符合CEC的要求。CEC并不是一项安规或者EMC方面的认证,它只是一项产品要达到该法案所要求的性能方面的测试,厂商只需要完成测试报告,产品作好能效标识,若有市場抽查, 厂商只需将测试报告送去就行了。我们公司在电源产品和音视频类产品方面已经得到CEC的认可,可以做此类产品的CEC报告。 10.EUP指令测试 EuP主要侧重于电子产品的能耗,并使之规范化,强调的重点在于节能!EuP,全称Energy Using Product(能耗产品),是欧盟用来定义完整系统耗电量的最新规定。随着电子产品的大量使用和普及,以及未来20到30年将持续增加的新的电子产品类型,欧盟决定建立一项有效的政策来解决能源消耗的问题。 根据EuP的规定,一个完整系统在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总消耗必须在1瓦以下。这个数据所表现出来的节能效果令人赞赏,相对于以往的节能标准来说,EuP标准显得更为精准和严苛。 EuP系统的组成 EuP标准明确告知,一个完整的EuP系统必须具备两个部分——一块支持EuP的主板和支持EuP的电源供应器。依据Intel的建议,支持EuP的电源供应器必须满足在100毫安电流消耗时,5Vsb电源效率高于50%。 |